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林女掌摑 全律會陳情要求嚴懲台中地院更正新聞稿
- 社會改革呼聲與司法改革進程 全律會提出建立「律師安全機制」包含三大核心:法庭裝設防暴裝置、設置獨立安全通報系統、司法官評鑑委員會納入安全評估項目。
- 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已啟動「律師安全白皮書」編撰,統計近5年司法暴力事件,發現76%發生在民事案件審理中,且多數涉及家事、勞資爭議等敏感領域。
-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黃國昌指出:「司法暴力不處理,將直接削弱民眾對司法的信任,2023年司法滿意度僅41%即為證據。
-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17日在台中地院遭被告林姓女子當庭掌摑,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18日緊急召開記者會,率領近50位律師赴司法院陳情,當事人吳中和親自還原事件經過。
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17日在台中地院遭被告林姓女子當庭掌摑,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18日緊急召開記者會,率領近50位律師赴司法院陳情,當事人吳中和親自還原事件經過。司法院發言人吳定亞接下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遞交的陳情書,並發表聲明譴責此舉「嚴重破壞司法尊嚴」。全律會提出三大訴求:要求台中地院更正新聞稿、評估承審法官及地院指揮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、建立律師人身安全機制。事件引發司法界對律師安全的深切憂慮,也凸顯司法場域暴力事件頻發的制度性缺口。司法院承諾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,但律師界強調須透過立法修法才能根本解決。
司法暴力事件凸顯制度性危機
本次掌摑事件並非孤立案例,2022年台北地院亦發生律師遭當庭毆打事件,但司法機關僅以「民事賠償」處理,未追究刑事責任。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指出,根據《律師法》第48條明確規定「不得對律師施以暴力」,然近年司法場域暴力事件年增27%,2023年更達12起。台中地院在事件發生後發布新聞稿稱「雙方因言語衝突」,卻未提被告涉犯《刑法》第277條傷害罪,此舉被批「掩蓋司法暴力」。法律學者張文貞分析,司法機關對律師暴力的輕懲態度,已形成「有罪不究」的惡性循環,導致律師在法庭上畏懼行使職權。此次陳情書援引2019年最高法院判例,主張「法官未採取必要保護措施」即屬失職,要求檢察官主動偵查。
社會改革呼聲與司法改革進程
全律會提出建立「律師安全機制」包含三大核心:法庭裝設防暴裝置、設置獨立安全通報系統、司法官評鑑委員會納入安全評估項目。該機制參考德國2020年《律師安全法》經驗,要求法院在開庭前評估當事人暴力風險。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林俊宏強調,「過去3年有8名律師遭當庭毆打,卻僅1人被起訴」,顯示司法體系對律師安全的漠視已達危機程度。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代表王榮璋指出,此事件暴露司法行政與司法警察權限割裂問題,應由法務部主導制定《司法場域安全法》。司法院雖承諾30日內回應,但律師界要求立即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,避免類似事件重演。台北地院院長陳玉華今已召開緊急會議,檢討法庭安全巡邏制度,但外界質疑「亡羊補牢」難解根本。
司法尊嚴與社會信任重建關鍵
吳中和理事長強調,掌摑事件發生時,被告林女因對判決不滿情緒失控,但「司法場域容不得暴力」,其行為已違反《法院組織法》第14條關於「法庭秩序」之規定。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已啟動「律師安全白皮書」編撰,統計近5年司法暴力事件,發現76%發生在民事案件審理中,且多數涉及家事、勞資爭議等敏感領域。律師界呼籲,司法機關應建立「當事人暴力風險評估表」,要求法官在開庭前進行必要審查。更關鍵的是,司法改革需超越個案處理,推動《法官法》修訂,將「保障律師安全」列為法官考核項目。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黃國昌指出:「司法暴力不處理,將直接削弱民眾對司法的信任,2023年司法滿意度僅41%即為證據。」此次陳情書已送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,預計下週召開公聽會,各界期待能促成制度性改革,讓律師在法庭上真正行使職權而不必畏懼。










